8月2日14时58分许,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,称在惠农区公墓便道附近,有一辆车掉进坑里了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到现场,看到驾驶人已从车内出来,浑身散发着酒气。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为351mg/100ml,后经抽血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.84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据杜某交代,当日上午其因家庭琐事心情不好,在外面吃饭期间,先后两次喝了约七两白酒。回到家后,因想念已故的父母,又驾车前往惠农区公墓,途中因酒精作用意识模糊、操作失控,车辆驶进路边绿化带,所幸人员无大碍。
杜某需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,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,面临吊销驾照、5年不得重考的处罚。(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)